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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过户延迟买卖双方多花1万元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14日作者:荆楚网-楚天都市报

    楚天都市报讯 (见习记者刘光明宝)昨日,光谷关山大道居民谢先生反映,去年通过中介公司卖了一套二手房,因中介办理过户手续时延迟,今年2月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又出现变化,导致买卖双方各自多付了1万余元的营业税。
    据介绍,去年9月,谢先生委托住处附近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曹经理,过户一套二手房。当年11月,卖主谢先生、中介公司和买主刘先生签下了《房地产转让经济合同》,规定营业税由买家支付,同时买方支付3.6万元给中介公司打包过户。不料,办理过户手续时,曹经理称,谢先生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效,便替谢先生伪造了相关材料,最后却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。
    拖到今年2月中旬,二手房营业税由原先的差额征收变为全额征收,需多交2万余元。在中介公司要求下,买卖双方为尽快过户,各自支付了1万余元。
    昨日,卖主谢先生和买主刘先生均认为,中介拖延办证有责,应退回他们多交的钱。但中介公司曹经理解释,因谢先生提供的材料无效,才导致办证延误;后来碰到政策变动,属不可抗拒的因素。
    对此,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分析认为,谢先生提供的材料有问题,只要不是故意的,他就没有责任;如因中介公司造假导致办证延误,中介公司应负全责,买卖双方可起诉该公司。